臺北市朱崙老人公寓

$18,000月
老人住宅
為保障社會經濟弱勢者及無力購屋民眾的居住權利,政府積極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政策,增加住宅供給面資源,讓租屋成為購屋以外民眾的居住選擇方式之一,進而發揮租屋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
為解決市民居住問題,臺北市政府以增加社會住宅供給、提供補貼等多元方式推動住宅政策,社會住宅是由市府自行或獎勵民間興辦只租不售住宅,並以低於市價行情租金提供給租屋族、青年、就學就業及特殊情形或身分者承租。
為協助無力購屋的家庭居住於合適的住宅,政府提供「租金補貼」。申請人須先向政府提出申請,經政府審查符合規定者,按月補貼租金,依地區不同補貼金額不同,補貼期間為12期(月)。本補貼因補貼期間僅12期(月),故須每年度提出申請。
為落實居住正義目標,本府藉由提出健全房市政策方案嘗試解決買不起房的結構性問題,冀透過「資訊透明」、「交易安全」、「價稅合理」、「金融穩健」等政策面向,盤點並提出執行原則,達到提升不動產透明度指數與公平稅賦,引領不動產市場健全發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