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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6月
永平社會住宅釋出三房型1戶採隨到隨辦方式受理申租
由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布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住宅服務科
發稿日期:111年6月14日
聯絡人:陳正廷
聯絡電話:27772186轉0再轉2

 

永平社會住宅釋出三房型1戶採隨到隨辦方式受理申租

 

位於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六段261巷2號附近的永平社會住宅預計釋出1戶,將於6月21日起至30日止採先到先辦、隨到隨辦方式受理申租,本次招租考量租期與社區其餘現有50承租戶換租期一致,故租期至113年7月31止,屆滿後再併同社區現住戶辦理換約續租,租賃及續租期限合計最長不得超過6年。歡迎家庭人口數為3人以上符合資格並有需求的民眾提出申請。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本次可配租戶數為未設籍本市於本市就學、就業戶身分類別共計1戶,於期限內完成登記審查惟未能配租者,將列入候租名冊。另本市市民身分目前該身分類別之員額已滿租,本次先行收件依申請日期先後建立候租名冊,俟有該身分類別退租或未設籍本市於本市就學、就業戶之候補名冊用罄而有剩餘空戶再另行通知遞補。

都市發展局表示,本次公告出租,主要申請資格如次:一、20歲以上設籍臺北市之市民及未設籍本市於本市就學、就業戶身分事實者;二、家庭人口數為3人以上;三、家庭成員(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無自有住宅;四、家庭年收入在40%分位點以下(111年度標準為新臺幣146萬元以下);五、如以「未設籍本市於本市就學就業」身分提出申請者,應檢附申請日前1個月內之在學證明、在職證明、服務證加薪資條(須能識別公司名稱及公司所在地地址)或其他可證明在職之文件影本。

永平社會住宅除座落淡水河岸第一排可飽覽水景外,周邊還有社子公園及河濱腳踏車道、社子島棒壘球場等,休閒運動空間充足;此外,社區鄰環河快速道路,鄰近重陽大橋、百齡橋,另有2、215、246、26、536、9號等公車路線,交通相當便捷。

都市發展局提醒,本次釋出永平社會住宅1戶,採先到先辦、隨到隨辦現場立即排序及審查方式受理,故僅開放都發局中區辦公室現場受理(不接受郵寄、線上申請),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都發局會依申請先後順序列入候租名冊,並依序通知辦理簽約公證手續,完成後即可預約點交入住時間。未獲配租者則列入候補名冊,未來如有可配租之空戶,將依本次候補名冊依序遞補承租。本次候補名冊有效期限至113年7月31日止,期滿自動失效,有意申請者,可先至都發局網站及利用臺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查詢相關規定並下載填妥申請書等資料,並請於111年6月21日至30日止上班時間(每工作日上午9時起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止,假日不受理)逕至該局中區辦公室(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洽辦。倘有疑問歡迎撥打諮詢專線:02-27772186轉0再轉2,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附表:

基本資格條件

(一)須年滿20歲設籍於本市或未在本市設籍但在本市就學、就業之國民(以申請日為年齡計算、設籍認定之基準日)。

(二) 本人及家庭成員均無位於本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自有住宅。本人及家庭成員持有不動產現值總額應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不動產限額(即876萬元以下)。

(三)  人口數限制:三房型限3口(含3口)以上;但申請時本人或配偶持有醫院證明或媽媽手冊能證明已懷孕者,胎兒視為1口。

(四)  家庭年收入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4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146萬元),且所得總額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每月6萬5,387元)者。

( 五 ) 本人及家庭成員均無承租國宅、社會住宅,承租入住時,如已享有本社宅分級租金補貼外,不得再領有本局其他之住宅租金補貼。

 

永平社會住宅

 

附件下載

附件3_永平社宅實付租金表

附件4_社會住宅租賃契約書樣本

永平社會住宅申請資格條件及應備文件

111年永平社宅隨到隨辦招租門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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